从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海南省政府于1月10日公开发布《海南省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
根据《方案》,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碘盐供应渠道,健全食盐储备体系,做优做强海南省盐业企业。
《方案》明确,改革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不再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取消食盐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由政府定价的规定。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