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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代建 昆明拟招标采购7438套保障房
来源: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点击:1192次   日期:2017-05-10  []  []  []

    近日,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计划对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以购代建方式进行招标,预计采购小户型房源7438套,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消化商品房库存,早在2015年昆明市就提出采取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的模式,收储一定数量的中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从而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渠道。而从2016年开始,全市不再新建保障性住房,用以购代建代替,通过集中采购产权清晰、质量优良、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价格合适的在建或已建成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经市政府批准,市公租房公司近期计划通过招标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预计采购房源7438套。本次招标后,确定入围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及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随后由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和法律机构对供应商及符合要求的投标房源项目的综合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最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位于昆明市一环至二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二标段:位于昆明市二环至三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三标段:位于昆明市三环周边(东郊、南郊、西郊、北郊)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交房时间要求为:参与投标房源为现房的,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参与投标房源为期房的,要求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

    对于投标的房源则有五点要求:一是供应商单个投标房源项目预计可售住宅套数必须大于500套(含500套);二是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本身不涉及法律争议、诉讼、仲裁;三是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全(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四是采购要求房源须位于各标段范围内的现房或是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五是房源面积范围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7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产权为普通商品房产权(70年的土地使用权)。

    在招标公告中,市公租房公司还要求各开发企业所提供的房源项目应满足国家各类规范要求,包括交通便利、房源附近配套设施齐全、有配套幼儿园及公办小学和中学等。此外,还要求供应商综合考虑保障房需求的车位租赁事宜,须保证按照最终采购人购买的房源数量配比足够的车位进行出租。

    相关

    2324人被取消公租房申请

    即日起可重新注册填报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 近日,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发布公告,2324户已婚申请人在填报公租房申请时,未如实填报配偶信息,现取消其申请。

    按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已婚人员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填报申请。经核实,目前有2324户申请人在昆明安居网填报申请时未填报配偶信息,现取消其申请。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2324户申请人。即日起被取消申请的申请人可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重新注册填报,再次填报时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71-65189278进行咨询。

    附:

    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购代建”招标(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采用“以购代建”方式招标以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招标,采购人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以购代建”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采用“以购代建”方式招标,预计采购房源约7438套。本次招标后,确定入围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及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随后由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和法律机构对供应商及符合要求的投标房源项目的综合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最终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位于昆明市一环至二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二标段:位于昆明市二环至三环之间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三标段:位于昆明市三环周边(东郊、南郊、西郊、北郊)符合保障房建设需求的:具备销售条件的现房或具备销售条件的期房(期房为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标段可投多个房源项目),三个标段总入围房源项目不超过6个。原则上每个标段推荐1-2个入围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若其中一个标段推荐入围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不足2个的,可以从其他标段择优补充推荐,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最终三个标段总入围房源项目数量不足3个,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3交房时间要求:参与投标房源为现房的,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参与投标房源为期房的,要求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交房,且交房后180日历天内产权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完毕。

    2.4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符合昆明市发改委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指导文件规定。

    2.5投标房源要求:

    2.5.1供应商单个投标房源项目预计可售住宅套数必须大于500套(含500套);

    2.5.2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本身不涉及法律争议、诉讼、仲裁的;

    2.5.3供应商投标房源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全(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5.4 采购要求房源须位于各标段范围内的现房或是成交后18月内可交付使用的毛坯或精装修房源;

    2.5.5房源面积范围为建筑面积50、70、90平方米左右的住宅。产权为普通商品房产权(70年的土地使用权);

    2.5.6 本次所提供的房源项目应满足国家各类规范要求,交通便利,房源附近配套设施齐全,有配套幼儿园及公办小学和中学。具体要求如下:①具有幼儿园及公办小学和中学,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幼儿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正门及主体建筑两侧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②在房源500m半径范围内具有大中型超市或生鲜超市、半径1000m范围内具有农贸市场(农贸超市);③房源600米范围内应有公交车线路及站点,或在1000米内具备地铁站点;④购买房屋商业配比:配套商业按所购买住宅面积的10%以内计算;⑤车位配比按照1个车位/100平方米的要求计算(请供应商综合考虑保障房需求的车位租赁事宜,须保证按照最终采购人购买的房源数量配比足够的车位进行出租)。

    2.5.7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符合《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财务要求:提供供应商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或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

    3.5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供应商应出具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6日(见附件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购代建”招标(各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供应商下载使用。

    4.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日9时30分[详见附件昆明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剩余建设任务指标“以购代建”招标(各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kmggz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昆明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上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青龙公园旁

    联系人:王静玉、李陶

    联系电话:0871-6459532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913室

    联系人:陈蓉、郭丽、蔡艳霞

    办公电话、传真:0871-6311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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