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O14]6号)要求,2O14年7月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结合云南探索实践积累的成功经验,就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是对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认识的深化和飞跃,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在边疆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促突破、以落实抓推进,坚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夯实基层,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着力推动基层组织工作重,心向服务转移、工作方式向服务转变,实现领导变服务、党务变业务,促使基层党组织建设转型升级。
(二)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通过3年努力,力争1年布局突破、2年全面铺开、3年实现“三个显著"成效,即全省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各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总体要求是要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主方向。服务改革,就是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工作,确保党员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带头执行改革政策,协调处理改革涉及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服务发展,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聚发展力量,营造发展环境,提供发展动力,引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推动全省“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加快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服务民生,就是贯彻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创造条件,为解决群众上学、看病、就业、养老、住房,以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实际困难提供服务,重点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群众,就是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实行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按照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提供服务,又充分运用民主协商、耐心说服和典型示范等方法教育引导群众,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服务党员,就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尤其要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党员服务群众内在动力。
二、理清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
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推进边疆党建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经验做法,坚持“8433”的创建思路,即以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为着眼点,锁定“八有”服务目标,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健全“三联”服务机制,落实“三化”服务要求。
(一)锁定“八有”服务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结合云南实际,达到“八有”服务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有持续稳定的服务保障,完善财政投入为主、集体经济为辅、党费留存为补充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四是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五是有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建设四级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简称“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六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七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八是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
(二)构建“四级"服务体系。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纵向延伸覆盖的服务体系。建设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实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依托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构建四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便捷高效服务群众。四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建立党建责任区,及时收集民情事项。四级党组织书记要自下而上定期召开四级党建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自身建设和基层上报的民情事项,形成民情事项收集、梳理、解决和反馈的闭合回路,确保群众意愿准确掌握、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群众困难及时解决。
(三)健全“三联”服务机制。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点,乡镇(街道)为轴,县(市、区)为面,充分发挥组织、党员、群众的作用,形成组织联建、服务联办、制度联创的“三联”服务机制。县(市、区)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创建资源统筹整合、重大项目整体推进的科学机制,推动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党(工)委作为枢纽点,对上是连接系统,对下是延伸系统,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增强辐射功能,指导和支持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要发挥深入群众、扎根群众的优势,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四)落实“三化”服务要求。按照项目化、集成化、网络化的要求,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项目化,把创建任务分解为具体项目,科学务实地谋划项目、设计项目、争取项目、实施项目,把项目抓在手上、抓出成效,确保创建务实高效。集成化,注重资源整合和功能整合,坚持各部门在同一平台上服务,“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实现各部门人、财、物资源及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深度融合,提高服务集成化水平。网络化,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基础党务、提高服务效率、构建网格化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干部跑为网络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
三、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
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强化服务功能。农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搞好服务,引导农民进行合作经营、联户经营,开展逐户走访、包户帮扶,及时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和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中的实际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组织党员和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提升核心竞争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围绕建设文明和谐街道、社区搞好服务,切实履行服务、凝聚、管理、维稳职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转变作风。学校党组织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搞好服务,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搭建师生成长发展平台,引导广大师生讲理想跟党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党员和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权益搞好服务,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二)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打牢服务组织基础。农村在以建制村、村民小组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全面建立党组织。城市在依托街道、社区设置党组织的同时,在片区、楼宇和流动党员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居民中按照志向相投、兴趣相近、活动相似的不同群体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推行区域化党建,可以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也可以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等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合理划分服务网格,组建网格服务团队,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
(三)建设骨干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实施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用3年时间将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省、州(市)要开展示范培训和骨干培训,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从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机关选派得力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常务书记,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派边防民警兼任村官。常务书记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民警村官的管理和使用。村(社区)要建立以当地干部为主体,以常务书记为重点的外来干部为补充的基层服务队伍。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选派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组织常务书记。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坚持“三个培养”,把服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把党员中的服务骨干培养成基层干部。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促使他们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规范服务保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建设和便民利民举措,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从2014年起,每年给予每个行政村的工作经费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确保不少于3万元,由各县(市、区)财政保障;各州(市)、县(市、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个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不少于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应纳入企业预算。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工作经费问题。坚持建管用一体化、硬件软件一起抓,加强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整合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确保功能布局合理,防止出现活动场所行政化倾向。由县级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编制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规划,落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投入政策,整合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一事一议奖补、村容村貌整治等资源,力争用3年时间使有条件的村民小组有3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其中党员1O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党支部有1间7O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要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使他们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发展、退后有保障。自2014年1月1日起,省级财政对行政村干部的基础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100元,达到700元,力争做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给予的村干部基础补贴不低于130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干部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300元,由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配套,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对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居)民小组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O元的工作补贴,其中“一肩挑”的不低于70元。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负责人薪酬待遇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要给予适当工作津贴。
(五)构建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和推行网络服务,进一步加强网络党建,推动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平台整合,依托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着力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整合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等项目资源,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力争3年时间完成覆盖1O0个县(市、区)、1000个乡镇(街道)、10000个行政村(社区),100万党员移动终端接入的建设目标,形成以“三屏互动”为核心的为民服务综合站(点)、以云计算为核心的“党建红云”云平台、以移动互联网为核心的“移动党建”终端服务体系。省级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基层适当建设补助,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社会服务。项目建设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发改、工信、财政、科技和电信运营商通力合作,形成项目建设推进合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将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内容。
(六)创新服务载体。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立足实际、尽力而为,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和村、组干部民事代办制度,依托活动场所及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民事代办、费用代缴、惠农支付、便民超市等为民服务,认真落实“红色信贷”政策,积极开展“红色股份”试点,大胆探索
“红色农场”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引领党员群众增收致富,在村民小组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和“微服务”,在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在边境地区推行“警地共建”,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建立职工诉求办理制度,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规范“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党组织要开展“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随机调研制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在窗口单位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责任区、示范岗等做法。学校党组织要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院系、班级、专家、教师、学生制度,加强党务工作者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行风整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各领域完善党内关爱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授旗评星等制度。推行网络服务,加快全省党员信息库建设,依托云岭先锋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等开展服务。
(七)完善服,务格局。基层党组织要带动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协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各级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服务群众制度,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开展服务,培养群众服务骨干,引导群众参与服务、自我服务、互相服务,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各地区各行业系统要研究谋划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县(市、区)党委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积极探索创新,破解工作难题。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负责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同地方党组织密切配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并落实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述职和评议考核,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派人参加专项述职。各级机关和各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建立相应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树标杆、作样板。
(二)坚持上下联动。整合各级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行业统筹,各系统各部门给基层安排任务,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源,并以基层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加强城乡统筹,大力推广“插甸经验”,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机关事业单位挂钩联系和服务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责任体系,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区域统筹,认真落实内地州(市)和省属国有企业对口帮扶边境州(市)、县(市)的要求,为边境州(市)、县(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供人、财、物全方位支持。引导区域内不同类型党组织共创共建,实行强村带弱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组织基层干部跨区域挂职培训锻炼。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支持。针对地区之间、领域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的不同情况,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提升。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级组织部门要以随机调研为抓手,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舆论导向,积聚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正能量。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抽查评估。省委组织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召开协调推进、现场调度会,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改进考核评价。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今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的主要内容,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要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分类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量化标准,按照基层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进行考核,加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评价权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垂直管理部门党组织对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考核评价,要坚持条块结合,既要听取系统内干部群众意见,又要听取所在地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意见。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此前相关政策文件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