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县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经华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在华坪县辖区内实行废弃口罩定点投放、专门收集运输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废弃口罩自行收集,由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机构进行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外运。集中隔离点由县疾控中心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由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
二、城区街道由县环卫部门统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负责收运。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等,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自行负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后报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县环卫站联系电话:0888-6121764)。
三、城区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相关社区负责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后报县环卫部门负责收运。
四、各乡镇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结合实际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由属地乡镇政府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运交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应采用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醒目标注“废弃口罩专用”字样,内设塑料袋内衬。
六、废弃口罩专用垃圾容器不得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和废弃物。
七、请广大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84消毒液、消毒粉、消毒片、消毒灵等消毒剂均可),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
八、从事废旧回收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收集、处置废弃口罩,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华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