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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
来源:昆明信息港  点击:1210次   日期:2020-12-23  []  []  []

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2016年7月,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从云南基本省情出发,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大力度,政策、规划、建设、管理齐抓并进,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加快滇中城市群、美丽乡村、特色小城镇和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以人为核心 破除户籍限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历史性地消除了城乡户籍二元结构。

“十三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不断放开放宽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条件。目前,我省城镇地区已全面放开户口迁移条件,实现了落户零门槛。“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户籍人口增加了326万人,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15万人。此外,公安机关还不断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畅通城镇地区人才落户通道,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

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我省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并有序实现市民化。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省共有户籍人口4804.4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780.6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7.06%,较“十二五”末提升了5.76个百分点。

从乡村到城市,身份改变只是第一步,发展方式改变才是重点。“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型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支撑新型城镇化,形成了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规划引领 城镇空间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在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的努力下,我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省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基本形成,进一步优化了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十三五”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滇中城镇群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战略部署,以昆明市为中心,包括曲靖、玉溪、楚雄4个州(市)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北部的个旧、开远、蒙自等7个县(市)为主体的滇中城市群,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提高人口聚集能力,加快推进滇西、滇东北等次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打造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滇中城市群是全国19个重点城市群之一,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标志着我省滇中城市群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十三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快推进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步伐,滇中城市群城镇化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3%的国土面积,集聚了全省60.68%的地区生产总值,比2015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为58.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滇中城市群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龙头和引擎。

此外,通过推进边境城镇建设,2016年至2019年,我省25个边境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1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通过推进美丽县城建设,腾冲市等20个县(市)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全省县城面貌大幅改观;通过实施特色小镇建设,喜洲古镇等21个小镇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建设已成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抓手、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重要平台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强化管理 城市发展再上台阶


“十三五”以来,我省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安全韧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1%,公共供水普及率95.47%,燃气普及率68.8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26%,98.5%的乡镇镇区和97.9%的村庄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城镇建成区公厕数量逐步充足,旱厕全面消除。推进城乡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开展庭院绿化,推进公园和绿化带建设,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34.8%,绿化覆盖率达39.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48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7.94%,全省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总数增至34个。

为保障住房供应,“十三五”时期,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预计完成1.76万亿元,基本实现1.8万亿元左右的投资目标,达到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目标。提供商品住宅135.5万套,累计满足了近400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自2005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1万套,累计为700多万中低收入群众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试点。城镇住房质量不断提升,实现重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覆盖,减隔震技术项目运用居全国之首。绿色装配式建筑得到大力发展,2019年度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58.6%。

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省出台《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城市管理精细化发展方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削减项目审批事项27%,减少证明材料47%,审批时间由原来平均258.5天缩减至政府投资项目平均99天,社会投资项目平均85天、最短40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并实现在线审批,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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