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 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余丽军主持召开县“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市县级“三保”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听取2021年保“三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要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一要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把“三保”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牢固树立“三保”优先意识,认真研究落实“三保”工作,细化实化措施,全面掌握“三保”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
二要认真落实《丽江市县级“三保”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例会和会商研判机制,认真分析研判财政收支、保“三保”、债务化解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三要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把过紧日子作为一种习惯和常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四要积极培育重点税源,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年内8对煤矿开工建设,尽快实现煤炭税收收入,为县内财政收入提供稳定税源。
五要认真做好收入形势预测、增减原因分析,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横向沟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行业变化情况,一项收入一项收入的制定征管措施,积极挖掘增收潜力,按照“应统尽统、应收尽收”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税费“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