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余丽军主持召开县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听取全县税收完成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今年1至11月,全县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1.1725亿元,增长16.81%;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6亿元,增长14.51%,增速排名全市前列。
余丽军强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提振精神,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狠抓重点税源管理,持续深入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挖掘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税费“颗粒归仓”。要积极培育重点税源,加快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争取年内8对煤矿开工建设,尽快实现煤炭税收收入,加强煤炭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县级财政收入提供稳定税源。要坚决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要全力做好融资工作,发挥好融资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政银企合作,着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要把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纪律、重大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全力抓好新增债券“借、用、管、还”和穿透式监管工作,不断调整优化债务结构,依法依规降低债务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落细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县委副书记、县长和振,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升贵,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兴禄,以及县财政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