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会条件
(一)、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单位会员:在昆明及周边地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为华坪籍的企业及相关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
2、团体会员:主要负责人为华坪籍的社会团体组织;
3、个人会员:在昆明及周边地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华坪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在自身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入会及增设会长流程:
1、经本会会员介绍或本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2、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成为本会会员的,由秘书处颁发会员牌证;
3、新增副会长人员在理事会成员中选拔,初入会者原则上不直接任副会长,有特殊贡献或影响力的可视情况而定;
4、新一届常务副会长人选由热心参与商会各项会务、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理事中选拔;原则上,由商会会长会议推荐通过后,经秘书处发文确定,至下一届理事会换届前,出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务副会长人选。
二、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填写《昆明市华坪商会会员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登记照片(电子版),由商会秘书处审批。
3、划入专委会或会员联络处,并报会长办公会议备案。
4、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领取会徽,会员证和商会会刊、通讯录等。
(二)企业会员入会程序
1、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提出申请。
2、填写《昆明市华坪商会会员登记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照片(电子版),交商会秘书处。
3、经秘书处初审、分管副会长考察、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商会全体理事会表决。
4、印发商会的任职通知,颁发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牌匾。
5、按行业类别划分到专委会。
6、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领取会徽、商会会刊、通讯录相关材料。
一、入会条件
(一)、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单位会员:在昆明及周边地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为华坪籍的企业及相关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
2、团体会员:主要负责人为华坪籍的社会团体组织;
3、个人会员:在昆明及周边地区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华坪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在自身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入会及增设会长流程:
1、经本会会员介绍或本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
2、经会长会议讨论通过,批准成为本会会员的,由秘书处颁发会员牌证;
3、新增副会长人员在理事会成员中选拔,初入会者原则上不直接任副会长,有特殊贡献或影响力的可视情况而定;
4、新一届常务副会长人选由热心参与商会各项会务、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理事中选拔;原则上,由商会会长会议推荐通过后,经秘书处发文确定,至下一届理事会换届前,出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常务副会长人选。
二、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填写《昆明市华坪商会会员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登记照片(电子版),由商会秘书处审批。
3、划入专委会或会员联络处,并报会长办公会议备案。
4、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领取会徽,会员证和商会会刊、通讯录等。
(二)企业会员入会程序
1、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提出申请。
2、填写《昆明市华坪商会会员登记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登记照片(电子版),交商会秘书处。
3、经秘书处初审、分管副会长考察、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商会全体理事会表决。
4、印发商会的任职通知,颁发理事或常务理事单位牌匾。
5、按行业类别划分到专委会。
6、按规定缴纳年度会费,领取会徽、商会会刊、通讯录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