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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8月1日起违法驾驶非机动车要受教育
来源:云南网  点击:1329次   日期:2017-07-31  []  []  []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昆明市仅电动自行车年均交通违法就超过了50万起,引发交通事故近1000起,造成近100人死亡,1000余人受伤,财产损失超过100万元。为有效规范非机动车管理,从今年8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广“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非机动车管理模式。

据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副处长赵文东介绍,对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不以罚款了事,而是组织他们看案例、抄交规、做考题以及现场执勤,“以学促管”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具体措施如下:从8月开始,交警将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安全教育学习点,要求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接受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包括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相关测试等。通过教育学习活动,使违法人认识到交通违法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危害,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也可自愿协助交通警察进行协勤“体验”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切身的“换位体验”,反思自己的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上述学习教育和体验时间约为1小时,在违法驾驶人完成学习或体验后予以放行,不予罚款。如果违法驾驶人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学习和体验,交警将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后予以放行。

昆明交警表示,对于非机动车违法的整治绝不是一阵风,今后将依法长期进行管理处罚。希望广大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讲文明、守秩序、保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部门的管理,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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